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的信息公告,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申报者认真阅读《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根据申报主体类型选择“个人申报注册”或“机构申报注册”按照提示依次填写并提交。
个人申报主体可选择《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进行申报,单位和机构申报主体可选择《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网上提交成功后,请打印正式的A3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邮寄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雅园64411房间;邮编:100873),个人申报项目请自行寄往上述地址。
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5月1日。相关资料请各位老师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查阅相关资料并下载附件相关内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申报项目”要求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要点阐释相关内容。如有疑问请与艺术处艺术创作科联系。
联系人: 宋康、徐佳
电话:85430310
国家艺术基金联系电话:400-025-9525
以下相关附件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查阅相关资料并下载: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pdf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pdf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pdf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表.pdf
艺术处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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